落地空姐 发表于 2012-9-2 10:39:27

前夫举报深圳女警骗购福利房 一人坐拥两套



这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之间的纠葛。

在现任妻子王女士的支持下,深圳市民肖俊光近日分别向市纪委、公安局、住建局和信访局发出了举报信。被举报人是他的前妻黄颖,市公安交警局车管所的一名女干警。据深圳住建局的查档资料,黄颖涉嫌在1995年伪造未婚证、身份证等骗购第二套福利房。目前,市公安交警局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

房产纠葛一争五年

肖俊光1982年落户深圳。黄颖,广东惠阳人,1985年警校毕业后入职深圳公安交警局车管所。黄颖来深的当年,认识了肖俊光,3年后两人结婚。两人的户口簿和结婚证书均显示,黄颖出生于1965年5月31日。

1988年,两人结婚的当年,以深圳经济特区职工的身份,共同申购了一套福利房??宝安路松园南九巷8号一栋501室。据开发商深圳天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证明,两人至1994年付清房、地价款。

1993年初,肖俊光到天津工作,黄颖带着女儿及肖母留守深圳。两地分居,夫妇俩感情出现了裂痕。1996年,罗湖人民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此后数年,因为房产分割两人两次上法庭。原来,当初两人购买的福利房一房两卖,肖母也持有产权。至2000年,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当初两人共同所买的福利房产权归黄颖所有,深圳房改办也曾出函确认产权属黄颖。

证照相同证号不一

去年,肖俊光与王女士重组家庭。王女士的出现,让此前本已尘埃落定的房产纠葛再起纷争,并被重新立案。

案件取证过程中,肖俊光称发现了一个此前所不知的线索。据今年5月8日深圳住建局的查证资料,1995年,两人尚未离婚时,黄颖又单独购买了一套福利房:福田新洲路景田北31栋501室。

当时的申购资料显示,申请人黄颖登记的工作单位是“市交通管理局车管所”,登记的家庭人口仅是她本人及其母、妹三人。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中,身份证号为440301600531412,出生日期为1960年5月31日。

黄颖还提供了一个发证日期落款为1995年12月2日的《广东省流动人口未婚证》复印件,该证件上身份证号一栏缺失。此外,还有一个发证日期落款为1991年5月1日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管处”工作证。

1995年的申购资料中,相关证件所附的照片、所登记的申请人工作单位,均显示与肖俊光的前妻黄颖是同一人。然而,此番申购的身份证号码与此前两人户口簿所登记的不同,出生年份相差了5年。

深圳住建局介绍,当年职工申购福利房的其中一个条件是大龄单亲,从当时提交的证明材料来看,申请人黄颖“踩着门槛”达到条件。

一人拥有两套福利房产权

而据今年5月30日深圳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查档资料,登记身份证号为440301600531412、福田新洲路景田北31栋501室的权利人黄颖,已将房产转让给登记身份证号为“4403011965053121××”的黄颖,后一个证件号码正是肖俊光前妻结婚和注册户口时的证号。

此黄颖和彼黄颖为同一人,深圳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产权资料查证显示,当时权利转移所登记的方式是“换证”。如今,通过派出所查询,黄颖在1995年申购福田的福利房时所用的身份证号“440301600531412”是无效的。

据上述的查档资料,车管所干警黄颖一人拥有两套福利房的产权。深圳住建局介绍,当年的福利房是仅向公职人员出售的,一个家庭只能申购一套。

“她作为一名公安干警、GCD员、国家公务员,这样做不是知法犯法吗?”王女士认为,肖俊光的前妻黄颖,在已有福利房的情况下,伪造身份证、未婚证等,进行诈骗。

当事人说前夫举报 称为尊严当事人未作回应

将这场房产纠葛重新点燃并升级的王女士称,她此举并非为了争一个几十平方米的房子,“到了我们这把年纪不缺这个,我们儿女也都在国外。就是要争一口气,她太欺负人了,一个男子被她压得都不敢说话了。”王女士说,肖母此前常遭黄颖的欺负,肖俊光在处理与黄颖的感情是非中,也屡屡“败阵”。她只是想通过此事,让肖俊光找回尊严。

记者先后两次联系被举报人黄颖,第一次她回复说:“情况不是这样的,现在不方便说。”而最后一次以“我现在要上班”为由挂了电话。

部门回应

住建部门有否审核黄颖提交的材料?

深圳住建局人事处负责纪检工作的有关负责人:我们对公职人员申购,采取的是采信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证明,当年黄颖提交的申请材料事先经过了她所在单位的盖章。

对于她当时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何办理的,属于业务范畴,举报人可通过我们信访递交材料,交后台调查处理。(肖俊光和王女士已于7月20日向深圳住建局递交信访材料,对方受理并称60天内给答复)。

干警涉嫌造假,单位是否知情?

深圳公安交警局纪检工作有关负责人:涉及的年份距今较远,而且涉及其他住建局等,需要调查取证。目前,已派人从住建局调取相关档案。

深圳住建局人事处负责纪检工作的有关负责人则表示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的调查。

情况若查实,如何处理?

深圳住建局人事处负责纪检工作的有关负责人:对第二套福利房,可采取收回、要求其补偿低价和罚款三种形式,进行处理。对当事人,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法检机关依法处理。

链接深圳叫停福利房已九年曾经为吸引人才到特区建设,解决公职人员住房问题应运而生的福利房,在2003年6月已被叫停。当年深圳出台的104号文件,宣布今后不再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建设和分配“全成本微利房”。

(南方网)



饿狼传说 发表于 2012-9-3 14:34:57

在房产面前太多人低头了

饿狼传说 发表于 2012-9-3 14:35:05

{1-21}

黄袍披身 发表于 2012-9-3 16:02:11

终于也有刀枪相见的时候

黄袍披身 发表于 2012-9-3 16:02:33

这么伤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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