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NNMM 发表于 2012-8-31 09:24:47

涵江男子取别人卡里2万,被判刑7个月。


莆田涵江人王某马到银行取钱,却意外地发现前面取钱的男子将自己的银行卡遗忘在ATM机上了,他不但没有马上告知对方,反而从男子的卡中分12次狂取万元现金,结果窃钱过程被银行内的监控录了下来,最终王某马不但没得着“便宜”,还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涵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小壳 发表于 2012-8-31 09:29:54

本帖最后由 小壳 于 2012-8-31 09:30 编辑

事实告诉我们不义之财不可取啊

星空xingkong 发表于 2012-8-31 09:35:28

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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