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12-7-19 15: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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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易 发表于 2012-7-19 15:36:16

实际上是对夫妻双方父母权益的一种保护,无论夫妻双方谁有过错,父母都不应该成为买单者。

木易 发表于 2012-7-19 15: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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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之源 发表于 2012-7-19 16:04:36

仙人球 发表于 2012-7-19 11: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夫妻房产不是平分的吗?

是的吧

美之源 发表于 2012-7-19 16: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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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中的承诺 发表于 2012-7-19 16:06:52

公证处:财产公证人数有所增加

风中的承诺 发表于 2012-7-19 16:07:22

木兰花 发表于 2012-7-19 15: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再好的感情,因为房子也都没了

夫妻本是同林鸟啊

测量学 发表于 2012-7-19 16:18:43

致使女方无法通过添加共有权人的手段救济自己的权益。

测量学 发表于 2012-7-19 16: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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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弯弯 发表于 2012-7-19 16: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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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婚姻法新司解:房产归属成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