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辉好地方 发表于 2012-5-29 08:35:45

请关注业主的呼声!

你好!    我作为万辉的业主,想像你们反映个事。我们业主每个月都要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你们提供物业服务。这样我们就形成了消费关系,你们作为经营者有根据《消费者权益法》有义务为我们的物业服务,而我们家中进小偷了,你们也要承担部分责任。而你们的处理结果太让我寒心,连个互相协商的机会都没有,这与万辉所做的广告的相差甚远。5月12日的《福州晚报》登陆,人家在新华都超市滑倒了,都能得到新华都超市的全医疗费。能住得起万辉的业主,你也知道家里没有个几百万是住不起的,我也不是为了这区区的几千块钱而在这里发牢骚,更不会向法院起诉,虽然我自己也是个公职人员,但是受不了这个气,受不了那些高层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法律认识水平。像我这样被小偷光顾的不止一家,我们几家已经商量好了,问题不解决我们就先在网上发贴、在万辉附近贴广告反映事实、在开盘期间向准购房者说明事实,直到你们高层管理者出来解决。我们要求也不高,只要你们能端正态度。

xwc123 发表于 2012-5-29 09:21:34

万灰心散气

饮马兰溪 发表于 2012-5-29 12:37:22

本帖最后由 饮马兰溪 于 2012-5-29 12:41 编辑

小区两个门口的保安对出入人员的管理完全是流于形式,譬如:一个业主进去,与业主不相关的人员随便就可以跟随进去,这样小偷不就可以轻易混进去了吗?
    又譬如:外人随便说个房号、登记一下就可以进去。

   所以你家被偷很正常!

tuguan 发表于 2012-5-30 23:17:29

大家不要交管理费了。

20080512 发表于 2012-5-30 23:37:45

万辉有小偷{1-87}什么情况{1-48}

y.sm_123 发表于 2012-5-30 23:58:59

莆田的物业只知道捞钱,断人家的水电。

20081119 发表于 2012-9-11 13:11:55

物业前台那些小妹态度非常恶劣,特别是那个高高瘦瘦的。不把业主当人看。

y.sm_123 发表于 2012-9-11 16: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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