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家中被盗物业应负部分责任
我们交了物业管理费,相当于我们消费了,那家中被盗了,根据《消费者权益法》理应得到赔偿,上次《海峡都市报》上面都有登陆,人家在超市里滑倒了,超市都承担相关责任,而这万辉的物业不知道你们是不想去理这个事,还是不想承担一些赔偿责任,至少连出来协商的机会都不给业主,让业主很气愤。能住在万辉的哪个家里没有个几百万,能区区为被盗几千块钱而上法院投诉,就是受不了万辉物业管理人员的这股气,我知道的,家中被盗的不止我一家,希望有相关遭遇的弟兄联合起来,为自己的正当权益而出来斗争,只有斗争才能体现我们的意志,才不会让万辉物业的那些上层管理人员得寸进尺,才会让他们在以后生活中改进服务质量。声明下,我投诉的是万辉物业高层管理人员,万辉那些保安、扫地的阿姨还是很客气的,态度都很不错。 万辉丢东西,真的吗?! 千万不可去买小偷经常观顾的万灰 本帖最后由 饮马兰溪 于 2012-5-29 12:35 编辑万辉物业个别高层管理人员素质很差,只有权力意识、没有服务意识,直接影响了物业管理水平!希望万辉地产好好整顿一下。
玉湖春 发表于 2012-5-29 08: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万辉丢东西,真的吗?!
你家还没丢吧,别急,很快就要轮到了!!! 怎么丢的,把丢东西的经验分享一下。大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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