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品房低频噪音维权案终审:开发商败诉!!!
本帖最后由 CCT〈 于 2012-4-13 21:00 编辑何某夫妇购买了某楼盘一层的一套房子,购房时,售楼小姐称一层下面是地下车库。但在收房时,竟发现是小区高压配电房,何某夫妇遂以配电房噪音污染影响他们的正常居住为由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二审法院认为,高压配电房严重影响了诉争房屋的正常居住和使用,且开发商在宣传时将地下层平面图与地上层平面图进行分开宣传,以至何某夫妇无法清楚了解其购买房屋的正下方系高压配电房,有违诚信原则。
首例商品房低频噪音维权案经报道后立即引起了广泛关注。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二审判决结果上,因为按照以往有关噪音污染案件的审理情况,法官一般只以有关鉴定机构作出的噪音是否达标来作为判断噪音污染是否存在的标准,而本案二审法官没有以法律法规未对低频噪音标准作出规定而回避房屋是否适合居住的问题,而是以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经验来判断,明确判决房屋受地下高压配电房的影响,不适宜居住。
如今,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在购买房时往往优先选择的就是房屋的周边环境。因此,此案暴露的小区配电房低频噪音污染问题越来越受到购房者的关注。
从此案终审判决的判词中可以看出,被告开发商败诉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在宣传时将地下层平面图与地上层平面图进行分开宣传,以致处于信息弱势的购房者无法清楚了解其购买房屋的正下方系高压配电房,有违诚信原则。
小区配电房因紧邻商品房肯定会损害某部分人的利益,因此开发商在售楼时应向购房者明示。按照现在通行的做法,紧邻配电房的商品房价格一般要比同楼盘其他商品房低。
购房者购房前应尽可能地对欲购房屋进行全面、详尽的了解,包括问清楚小区高压配电房的位置等。购房者在订约时尽可能地将相关条文写入合同,并保存好与房地产开发商及所购房屋的宣传等相关资料。在出现纠纷时,应尽快向有关部门主张自己的权利。
不就是万辉嘛,还某楼盘 这法官还有点良知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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