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梓晴 于 2019-9-7 10:51 编辑
周末一到,亲朋好友相聚一堂,来一盆小龙虾,撸个烤串,再配上一杯啤酒,光想想是不是就很美好?
然而,接下来的一幕就不美了!
——我只喝了一点,头脑很清醒。——我住得近,一会就到,保证安全。——我就喝了一杯,开车绝对没问题。...... …… 等着,蜀黍马上到!
东窗晚无热,北户凉有风。夜半酒驾归,但愿无蜀黍。侥幸心莫生,蜀黍夜无寐。路上设卡忙,星夜查酒驾。集镇连乡村,均有警灯闪。蜀黍劝众亲,酒后莫驾车。酒驾出事故,赔钱又坐牢。平安值千金,守法走天涯。
不管在城市要道还是乡村街头,蜀黍都坚守在岗,等着各路“酒司机”。
陈某海,男,仙游县郊尾塘边村人,于2019年8月29日22时25分饮酒后驾驶无牌号二轮摩托车行经仙游县郊尾镇阮庄村阮庄路口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仪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33mg/100ml。
肖某富,男,鲤南镇人,于2019年8月30日23时30分酒后驾驶03H12**轻便摩托车,行驶至鲤南镇温泉东路路段被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检测仪吹气测试结果为11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陈某福,男,仙游县榜头镇人,于2019年8月30日晚上22时40分许,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电动轻便两轮摩托车行经榜头镇商品房路段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呼气结果为42mg/100ml。
王某文,男,涵江区江口镇人,于2019年9月1日20时50分酒后驾驶闽BFR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石庭亿华假日大酒店附近被民警现场查获,经酒精检测仪吹气测试结果为38mg/100ml。
王某森,男,平海镇石井村人,于2019年8月31日21时05分许醉酒后驾驶车牌号06692**二轮电动车在平海镇平海村往东美村路口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值为:93mg/100ml,经抽血检测值为92.25mg/100ml。
蜀黍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来源:莆田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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