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荔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适龄儿童组织入学工作的通知》(荔教综〔2019〕145号)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经园务会议研究,特拟定本中心(含基层小学附设园)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幼儿园严格遵循户籍所在地“机会均等、相对就近、公开透明”和方便群众的原则,实行划片招生,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入园年龄
3周岁:2015年9月1日(含)后至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人数
(附后)
四、招生范围
1.户籍在义务教育普及区行政村内的适龄幼儿。 2.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幼儿。 3.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视学位而定,招满为止)。
五、招生办法
因幼儿园属非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招生坚持划片就近入园的原则,按招生范围中的顺序招收。若有剩余学位时,招收部分父母在蒲坂村经商或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具体条件参照“荔城区新度中心小学2019年秋季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中的要求)
六、招生时间安排
8月25日-8月26日——户籍在义务教育普及区行政村的适龄儿童;
8月27日——政策性入学的适龄儿童; 8月28日——父母在蒲坂村经商或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报名(有剩余学位时)。 8月29日——组织报名材料审核。 8月30日——按照招生方案确定录取名单。公布招生录取名单,招生工作截止。 9月1日——电脑随机编班、组织入园注册。
七、招生工作要求
1.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服务窗口,通过校务公开栏和张贴布告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
2.严格执行招生各项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主动接受社会对招生过程的监督,及时公开招生信息,不弄虚作假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儿童入园。
八、报名需递交的材料
(一)义务教育普及区新生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父母及新生所在页,共4页)。 2.父母亲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经商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父母在蒲坂村经商或务工的随迁子女除提供普及区新生报名需递交的材料中规定的1-2材料外,需再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缴纳社保证明。
九、注意事项
1.超过以上规定报名时间视为自动放弃就读资格。
2.本园招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有关的任何费用,不准借招生吃、拿、卡、要。欢迎社会、家长监督。
附:中心幼儿园及各小学附设园小班新生招生片区、人数及招生电话:
来源:莆田市荔城区新度蒲坂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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