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大道三期建设工程(城厢段)全长约7.6公里,路宽50-60米,采用双向6车道建设,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项目起于华亭镇坪坂村,与在建的木兰大道一期工程衔接,途经西许村、万坂村、园头村、南湖村,终点在该镇油潭村,是建设美丽莆田的重点民生项目。目前,将军岩隧道、五#桥、六#桥木兰溪大桥等3个作业面施工同时加快推进,将军岩隧道预计8月份可以完成洞通,6#油潭木兰溪大桥计划明年6月份桥通,5#桥计划明年9月桥通。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木兰大道华亭段工程建设用地征收(使用)土地的公告 莆市公〔2019〕25号 2019年7月1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以闽政地[2019]680号文批准征收土地合计31.6906公顷。现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名称:莆田市木兰大道华亭段工程。 二、批准用途:公路用地。
三、被征收(使用)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城厢区华亭镇南湖村水田0.9762公顷、水浇地4.3655公顷、园地2.8872公顷、其他农用地0.544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972公顷、其他土地0.1601公顷,西许村水田0.6719公顷、园地8.1483公顷、林地0.0497公顷、其他农用地0.386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7029公顷、未利用土地2.1447公顷,油潭村水田0.8851公顷、水浇地1.6801公顷、园地0.0352公顷、其他农用地0.563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32公顷,园头村水田0.4806公顷、水浇地0.1974公顷、旱地1.4113公顷、园地3.7414公顷、林地0.29公顷、其他农用地0.047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96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31.6903公顷,使用国有其他土地用地0.0003公顷,合计征收(使用)土地31.6906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二)地上物补偿标准:按照《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莆政综[2013]10号)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三)农业人员安置途径:货币安置、农业安置、企业用工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材料,到下列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七、被征土地权利人对上述土地征收批复不服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