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头镇“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制品”举报奖励方案
为鼓励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制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我镇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共同维护我镇林区治安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公告如下:
一、举报一条“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线索,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1000-20000元奖励。
二、举报相关线索,抓获“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骨干人员、首要分子以及充当“保护伞”的犯罪嫌疑人的,视情给予1000-5000元奖励。
榜头镇有关单位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行为的,将予以严厉查处。
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向榜头镇扫黑办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和线索。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榜头镇人民政府。 举报邮箱:btzshb@163.com(镇扫黑办) 举报电话:0594-6761366(镇纪检办公室) 邮寄地址:榜头镇人民政府扫黑办 邮政编码:351256
榜头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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