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8432 | 回复: 7

[网友热议] 年后第一拍,火车站、南日镇三块2月20日出让

[复制链接]

475

主题

7532

帖子

1万

积分

钻石会员

Rank: 8Rank: 8

莆币
19
发表于 2019-1-29 08:2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莆田市拍卖出让PS拍-2019-3号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华兴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上午11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19-3号地块(火车站莆兴路西侧地块三)位于火车站片区内(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3287.77平方米。该宗地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应与住宅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该宗地应配建开闭所、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70m)、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100m2,且每100户不小于20m2)及独立公共厕所一处(建筑面积≥60m2且≤100m2)。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移交给秀屿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的单位。

  PS拍-2019-3号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7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规审[2019]6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一)建筑密度≤23%;(二)容积率>1.0且≤2.0;(三)绿地率≥30%;(四)主要出入口:西侧站前路,南侧西塘街,北侧上林路;(五)建筑高度按虚位控制,其中地块西侧建筑高度(最高点含突出屋面的建、构筑物)≤50米,地块东侧建筑高度(最高点含突出屋面的建、构筑物)≤40米(详见红线图,注:50米限高区域内的建、构筑物的海拔(黄海高程)高度不得大于70米,40米限高区域内的建、构筑物的海拔(黄海高程)高度不得大于60米),其中住宅建筑层数≥5层。

12908504411111.jpg

129084220.jpg

  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该宗地涉及《关于火车站莆兴路西侧地块三无偿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协议书》详见该宗地《拍卖须知》附件。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签订《关于火车站莆兴路西侧地块三无偿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协议书》。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竣工建设,因企业原因未按期开、竣工建设的,须应按莆政办[2018]86号文件及合同约定缴清相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该宗地设定的前置条件按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建便函[2019]12号文件实施。

  该宗地采取“限地价+控房价+公证摇号”方式出让,即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4480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公证摇号。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具体摇号方式见该宗地《拍卖须知》中说明。

  该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4月6日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5月6日前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

  该宗地商品住房(毛坯)的最高销售均价不超过8500元/平方米。

  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闽政【2017】43号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莆政办【2016】7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进度滞后处理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1、本市房地产公司应于2016年5月31日前动工建设配套幼儿园的,如未在2016年5月31日前动工建设或无法确保与住宅小区同时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将不能参加房地产用地招拍挂出让(含以个人或其他单位名义中标后转让给该企业)。如已经建设的,必须出示相关部门证明文件证明已经动工建设,方可参加本次拍卖会。2、本市房地产公司已建但未与住宅小区同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项目,限于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明确幼儿园举办者,确保2016年8月份正常招生。对逾期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企业,将不得参加房地产用地招拍挂出让(含以个人或其他单位名义中标后转让给该企业)。已达成者必须出示相关部门证明文件证明,方可参加本次拍卖会。

  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承诺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书》,否则本公司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19-3号地块为人民币叁仟贰佰万元整(¥32000000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19年2月19日17:30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规自有资金。

  如该地块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书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如竞得人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或未按合同履约的,按违约处理;对属于竞得人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在整改到位或按约定履行合同前,禁止竞得人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土地交易活动。

  1、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账号:935006010010706888;2、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账号:9040210010010000183096;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分理处,开户单位: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账号:13441501040004271。

  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依据。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2月19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售后不退。

  看样时间: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2月19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福建华兴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莆田分公司联系。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资料为准。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大道与梅园路交叉路口通衢大厦4层

  联系电话:15960522181 13055681009

  福建华兴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475

主题

7532

帖子

1万

积分

钻石会员

Rank: 8Rank: 8

莆币
19
 楼主| 发表于 2019-1-29 08:28:27 | 显示全部楼层
  莆田市拍卖出让PS拍-2019-2号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上午10:3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新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19-2号地块(火车站站前路西侧地块二)位于火车站片区内(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7249.15平方米。1、该宗地配建一处社区服务中心(应包含社区服务站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m2;居家养老服务站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30m2;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m2);应设置避灾点一处(容量不小于100人);配建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超过70m)及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配建的社区服务中心(含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不动产产权无偿移交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2、该宗地应配建9班幼儿园一处,应集中布置在地块东南角,用地范围采用虚线控制(详见红线图,用地面积约4545m2,建筑面积不小于3150m2);配建的幼儿园的不动产产权无偿移交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3、该宗地配建的幼儿园、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避灾点、生活垃圾收集点、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应当与住宅首期建设项目同时办理规划、土地、建设等审批手续,与住宅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12908504411111.jpg

实景图


  PS拍-2019-2号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70年、配建的幼儿园(科教用地)5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规审[2019]5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一)建筑密度≤20%;(二)容积率>1.0且≤2.4;(三)绿地率≥30%;(四)主要出入口:北侧上林路,东侧站前路,南侧西塘街;(五)建筑高度按虚位控制,其中地块西侧建筑高度(最高点含突出屋面的建、构筑物)≤80米,地块东侧建筑高度(最高点含突出屋面的建、构筑物)≤60米(详见红线图,注:80米限高区域内的建、构筑物的海拔(黄海高程)高度不得大于103米,60米限高区域内的建、构筑物的海拔(黄海高程)高度不得大于80米),其中住宅建筑层数≥5层。

  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按《关于火车站站前路西侧地块二配建社区服务中心无偿移交协议书》第五条交房期限约定为:甲方(竞得人)无偿移交的社区服务中心应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归政府统筹使用。该社区服务中心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将及其产权相关资料全部无偿移交秀屿区人民政府。

  按《火车站站前路西侧地块二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书》第十条建设周期与交房期限约定为:甲方(竞得人)配建幼儿园应当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时办理规划、土地、建设等审批手续,与住宅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该幼儿园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将校舍、设施、场地及其产权相关资料全部无偿移交秀屿区教育局,并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

  按照《莆田市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条例》等有关规定,该宗地涉及的《关于火车站站前路西侧地块二配建社区服务中心无偿移交协议书》、《火车站站前路西侧地块二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书》具体内容以莆秀政函[2019]10号、莆秀政函[2019]11号、莆秀政函[2019]12号为准,详见该宗地《拍卖须知》附件。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签订《关于火车站站前路西侧地块二配建社区服务中心无偿移交协议书》、《火车站站前路西侧地块二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书》。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竣工建设,因企业原因未按期开、竣工建设的,须应按莆政办[2018]86号文件及合同约定缴清相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该宗地设定的前置条件按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建便函[2019]11号文件实施。

  该宗地采取“限地价+控房价+公证摇号”方式出让,即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5771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公证摇号。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具体摇号方式见该宗地《拍卖须知》中说明。

  该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4月6日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5月6日前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

  该宗地商品住房(毛坯)的最高销售均价不超过8500元/平方米。

  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闽政【2017】43号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莆政办【2016】7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进度滞后处理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1、本市房地产公司应于2016年5月31日前动工建设配套幼儿园的,如未在2016年5月31日前动工建设或无法确保与住宅小区同时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将不能参加房地产用地招拍挂出让(含以个人或其他单位名义中标后转让给该企业)。如已经建设的,必须出示相关部门证明文件证明已经动工建设,方可参加本次拍卖会。2、本市房地产公司已建但未与住宅小区同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项目,限于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明确幼儿园举办者,确保2016年8月份正常招生。对逾期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企业,将不得参加房地产用地招拍挂出让(含以个人或其他单位名义中标后转让给该企业)。已达成者必须出示相关部门证明文件证明,方可参加本次拍卖会。

  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承诺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书》,否则本公司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19-2号地块为人民币肆仟万元整(¥40000000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19年2月19日17:30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规自有资金。

  如该地块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书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如竞得人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或未按合同履约的,按违约处理;对属于竞得人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在整改到位或按约定履行合同前,禁止竞得人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土地交易活动。

  1、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账号:935006010010706888;2、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账号:9040210010010000183096;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分理处,开户单位: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账号:13441501040004271。

  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依据。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2月19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售后不退。

  看样时间: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2月19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联系。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资料为准。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华东大道696号

  联系电话:0594-2578555 18030390508

  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475

主题

7532

帖子

1万

积分

钻石会员

Rank: 8Rank: 8

莆币
19
 楼主| 发表于 2019-1-29 08: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莆田市拍卖出让PS拍-2019-1号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省中新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上午1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新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19-1号地块(秀屿区南日镇环岛路南侧地块一)位于秀屿区南日镇港南村(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7069.90平方米。该宗地配置配电室(单独建设一处配电室,建筑面积≥120m2)、垃圾收集点及停车设施

  PS拍-2019-1号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旅馆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服用地-旅馆用地4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审[2018]154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一)建筑密度≤30%;(二)容积率≤1.0;(三)绿地率≥30%;(四)主要出入口:西侧(开口宽度≤15米);(五)建筑限高:建筑要求采用坡面屋,檐口限高至23米绝对高程,屋脊限高至25米绝对高程(注:建筑限高按高程控制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该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4月6日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5月6日前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50%。

  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闽政【2017】43号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莆政办【2016】7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进度滞后处理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1、本市房地产公司应于2016年5月31日前动工建设配套幼儿园的,如未在2016年5月31日前动工建设或无法确保与住宅小区同时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将不能参加房地产用地招拍挂出让(含以个人或其他单位名义中标后转让给该企业)。如已经建设的,必须出示相关部门证明文件证明已经动工建设,方可参加本次拍卖会。2、本市房地产公司已建但未与住宅小区同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项目,限于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明确幼儿园举办者,确保2016年8月份正常招生。对逾期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企业,将不得参加房地产用地招拍挂出让(含以个人或其他单位名义中标后转让给该企业)。已达成者必须出示相关部门证明文件证明,方可参加本次拍卖会。

  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承诺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书》,否则本公司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19-1号地块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19年2月19日17:30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房地产开发贷款、银行理财、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涉及购地的全部资金均为本单位(人)合规自有资金。

  如该地块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书的,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如竞得人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或未按合同履约的,按违约处理;对属于竞得人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在整改到位或按约定履行合同前,禁止竞得人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土地交易活动。

  1、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账号:935006010010706888;2、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账号:9040210010010000183096;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分理处,开户单位: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账号:13441501040004271。

  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依据。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9年1月29至2019年2月19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售后不退。

  看样时间: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2月19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福建省中新拍卖行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联系。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资料为准。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华东大道696号

  联系电话:0594-3858855 13959562008

  福建省中新拍卖行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183

主题

2482

帖子

1万

积分

钻石会员

Rank: 8Rank: 8

莆币
114
发表于 2019-1-29 09: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火车站这些年拍卖很多,但是总感觉火不起来

348

主题

7205

帖子

2万

积分

钻石会员

Rank: 8Rank: 8

莆币
25

金牌会员奖论坛活跃奖

发表于 2019-1-29 10:3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日岛是个未开发的处女地,对台前沿,未来升值空间巨大,值得入手

22

主题

2270

帖子

6499

积分

白金会员

Rank: 7Rank: 7Rank: 7

莆币
23
发表于 2019-1-29 16:36:38 | 显示全部楼层

2

主题

1922

帖子

9393

积分

禁止发言

莆币
13
发表于 2019-1-29 20: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32

主题

2255

帖子

8289

积分

白金会员

Rank: 7Rank: 7Rank: 7

莆币
7
发表于 2019-1-31 01:37:57 | 显示全部楼层
火车站地块2和3,均价都是8500,谁拿2谁傻子,3靠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