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道上的 于 2018-11-30 16:32 编辑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8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的通知》(闽建办房〔2018〕9号、莆建房〔2018〕53号),经我局及各县区住建局就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开展全面年检检查,现将年检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对年检结果为合格且已定级的企业(不含2018年定级),请于11月20日前持资质证书正副本到资质检查部门签注盖章。 对年检结果为不合格和未参加的企业,暂停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业务,并分别扣减信用分值5分和10分,列入红色监管。同时责令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然后按照现行资质许可的条件、标准、程序,重新核查企业房地产开发资质。逾期未整改的,由资质审批机关依法撤回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已届满的,由资质审批机关注销其资质,并将“信息系统”中该企业列入历史信息库。对资质证书有效期限超过一个月以上的企业,要按无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违法行为,由市或县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对于年检结果为注销的企业,其房地产开发资质自发文之日起注销,同时“信息系统”中该企业列入已注销企业库。
附件:莆田市2018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结果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