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 (行车记录) 右前方车辆未注意观察道路情况“任性”变道,左后方车辆避之不及发生碰撞后翻车。交警认定,右前方车辆驾驶员未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向左违法变更车道引发交通事故,负事故全责。8月10日,该起事故双方当事人及乘客在莆田市城厢区道路快处中心签订了道路交通事故协商单。 事故现场 据了解,8月6日14时30分许,张某驾驶别克牌小车沿荔园路行驶时,右前方李某驾驶的白色吉利小车突然向左变道,导致两车发生碰撞,别克小车翻车,四脚朝天“躺”路中间。 当时,别克小车的后排驾驶座上还有一位女性乘客彭某。事故发生后,交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张某及彭某被送往医院检查治疗。(来源:平安城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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