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9629 | 回复: 1

[莆田城事]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 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复制链接]

406

主题

392

帖子

1万

积分

钻石会员

Rank: 8Rank: 8

莆币
84
发表于 2018-6-22 16: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各位家长:
  
  根据莆教〔2018〕39号《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荔城区和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2018年秋季我校一年级新生拟招生300人(6个教学班)。现将有关招生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莆田市进修进修学院附属小学
  
  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莆教[2018]39号《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荔城区和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现就招生作如下安排:
  
  一、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剩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原则。
  
  二、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2011年9月1日(含)后至2012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6月20日至7月15日。
  
  2.报名方式:入学新生家长网上惠民宝实名认证。报名方式一:手机报名入口,扫描二维码,下载\"莆田惠民宝”APP;报名方式二:电脑报名入口,打开浏览器,访问“莆田市教育局”,莆田教育网首页正中位置的“2018年秋季莆田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网上报名“栏目。
  
  3.材料认证时间:7月16至18日及21至23日。
  
  4.材料认证地点:学校知言楼一楼教室。
  
  四、施教区及招生要求
  
  2017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园路以西、八二一中街以东、文献东路以北、东园东路以南区域内的居民适龄子女。
  
  符合施教区划片要求的适龄少年儿童现场材料审核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A房产证,B有效的备案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全额**,C有效拆迁合同,D土地证,E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F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证明、水电费**和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无中心城区(含荔城区和城厢区)房产证明,本方案统称“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2份)。
  
  具体要求: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其本人或父母有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3.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规定报名时间到网上报名,并按通知到施教区内学校进行材料现场确认,逾期后果自负。
  
  五、剩余学位电脑派位要求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2018年1月1日(含)后落户适龄少年儿童应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具体要求: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有其本人或父母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
  
  (1)随迁子女原户籍身份证明;
  
  (2)父母一方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含暂住证或居住证、租房合同等)满一年;
  
  (3)父母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务工,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经商,截止2018年6月30日(含)持有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经商的有效营业执照和社保证明都将通过网上查询系统核实真假。同时要提供店铺的室外远景与室内近景照片各一张)。
  
  3.电脑派位对象要到学校所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进行材料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二)派位安排
  
  1.参加电脑派位对象顺序:①户籍在2018年1月1日(含)后迁入施教区内的适龄少年儿童;②进城务工的随迁子女;③荔浦安置房、湄洲花苑、田庄花园这些学校附近的小区(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可以参照执行)的适龄儿童(按先后顺序)。
  
  2.派位工作由学校具体操作,市教育局监督,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派位落选者,由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县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六、照顾招生对象
  
  以下对象可以按照有关政策照顾协调到相关学校入学,照顾招生的名单由所在单位于6月25日报前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及市直学校。
  
  1.符合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
  
  2.符合公政治[2018]27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4.符合闽教基[2015]34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5.符合莆委发[2015]32号、莆委发[2017]2号、莆委办[2017]81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
  
  6.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七、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
  
  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及能证明子女学历的佐证材料(如成绩单等),其中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具体安排如下:一是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片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二是父母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下同)的,在城区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三是父母(监护人)在城区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及就近统筹安排的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电脑派位,落选者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八、历史遗留问题小区的适龄少年儿童
  
  湄洲花苑及田庄花苑等小区因历史遗留问题,该地段的房产证和户籍无法办理,就上述小区的2018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办法作如下安排:
  
  1.待学校“施教区”“电脑派位”招生对象确定后,若还有剩余学位,再参加学校的统筹安排。
  
  2.具体要求:
  
  (1)原籍户口本,购房合同的一方及申请入学儿童均在本户口簿中;
  
  (2)申请入学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持有上述小区的购房合同(或拆迁协议)及购房**。湄洲花苑无购房合同的,应提供与购房**姓名相一致的水电费清单(**)。
  
  3.其他类似情况的参照执行。
  
  温馨提示:
  
  1.  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  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规定报名时间到网上报名,并到学校进行材料现场确认,逾期后果自负;
  
  3.  现场认证的证明材料(含接种证、幼儿园毕业证)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招生服务电话:0594-2261512。
  
  以上解释权归附小招生领导小组所有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
  
  2018年6月20日
  
  备注招生时间安排表:




来源: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 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26

主题

420

帖子

2838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莆币
14
发表于 2018-6-22 16:4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买房的,不是原住民的,一边凉快去吧
发帖爆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