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对端午小长假充满期待的民警郭逸凡,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了。手上再次挂彩,郭逸凡既是无奈,又是困惑。2018年6月14日,在出警执法的过程中,刚刚入警两年的他又一次被执法对象袭击。
有着相同困惑和遭遇的,远不止郭逸凡一个民警。
2018年3月12日,东峤派出所民警郭逸凡、陈毅波在出警执行公务过程中,在对涉嫌殴打他人的林某进行传唤时,林某拒绝配合并谩骂警察,随后林某反复用力推搡,致郭逸凡摔倒。
2018年3月31日,南日派出所民警陈挺、刘继鑫在设卡进行交通查纠过程中,民警陈挺右手手背被交通违法行为人王某抓伤出血。经福建闽中司法鉴定所鉴定,民警陈挺受伤程度为轻微伤。
2018年5月29日,月塘派出所民警黄万珍、韩宇福在出警过程中分别被犯罪嫌疑人陈某、詹某死死咬住手臂。经福建闽中司法鉴定所鉴定,民警黄万珍、韩宇福的伤情均为轻微伤。
近年来,基层一线民警在接处警情、执行公务时遭推搡、殴打、辱骂、刁难等现象时有发生,袭警、暴力抗法、诬告陷害等恶意侵害民警权益的事件也呈多发态势。仅2018年上半年,上述事件已在秀屿区上演了4次。
此类现象,决不能放之任之。
林某因妨碍公务,于5月6日到秀屿公安分局投案自首,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王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于2018年5月8日到秀屿公安分局投案自首并取保候审。
陈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于2018年6月14日被秀屿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于6月15日被秀屿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执行逮捕。
詹某在逃。
警方提醒:尊重警察执法是公民的基本法治义务。
在执法过程中,警察履行法定职责,公民应积极配合,尊法守法。如对警察执法存在异议,可以记下执勤民警的体貌特征、警号等有识别性信息,向上级公安部门投诉或申诉,决不能擅自使用暴力手段阻碍执法。 为切实维护民警执法权益,近年来,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种袭警行为,维护法律威严,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来源:正义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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