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物流1-2#路(疏港路)工程蒲坂安置区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度镇人民政府: 根据财预〔2017〕87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决定对与现行规定不相吻合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整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的项目: 物流1-2#路(疏港路)工程蒲坂安置区工程项目,转化为莆田市荔城区新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的自营项目,推动项目业主单位实行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合理需求,继续推进项目工程建设,上述项目当年需列支的资金纳入当年预算安排,后续每年所需补助资金列入中期财政规划滚动安排; 3、你单位在以后每年编制部门预算时应将相应的年度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并按时上报财政部门批复。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