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中午,曾女士骑电动车到涵江三门井一家通讯营业厅办理业务,将车停放在门口并把一袋干货放在车后面。办完业务回来后,发现干货不翼而飞,曾女士立即拔打110电话报警。一小时后,又有一位受害人报警,称自己放在下洋路三轮车上的一袋货物被盗。 涵江分局刑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与区社会治理网格化中心便衣大队联手,对案件进行调查。经过视频研判,民警将嫌疑人锁定为一名骑三轮车的男子。2月11日中午12时许,便衣队员经过连续跟踪,在涵江国货商场附近将其抓获。 被抓的男子为林某(64岁,国欢镇人),林某经常骑着三轮车四处乱转,趁别人不注意,顺手牵羊实施偷窃。曾在今年1月30日因偷窃别人放在电动车上的鸭子和现金,被便衣队员抓获,经治安处理后十几天便又开始偷窃。 目前,此案已移交涵西派出所办理。 网络配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