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拍-2017-11号涵江区国际商贸城西湖片区地块测 特殊要求:配建独立幼儿园一所,地块中配建幼儿园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教育主管部门。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4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300平方米,班数为12班,(具体位置、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图图纸、建材品牌等相关资料报批前必须送涵江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竞得人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从签订土地(涵江区国际商贸城片区地块一)出让合同之日起24个月之内完成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同时与涵江区人民政府签订《PS拍-2017-11号地块(涵江区国际商贸城片区地块一)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书》,该协议书具体见该地块《拍卖须知》附件。 配建幼儿园建设期约定为:竞得人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手续由竞得人负责),应从签订土地(涵江区国际商贸城片区地块一) 出让合同之日起24个月之内完成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竞得人应在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后按有关规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验收合格后无偿提供给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并办理土地和房产“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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