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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爆料] 遇上烂开发商,业主拿证只能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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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6 10:5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莆田市城厢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声明通告(城不动产[2017]第 88 号)
被执行人莆田市住友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莆国用(2010)第N201005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一宗地,位于城厢区霞林街道滨兰街88号(原座落:莆田市坂头区棠坡村),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82.79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用地,使用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自2009年10月13日起日算)。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以(2016)闽0302民初4122号《民事判决书》将该宗地位于城厢区霞林街道滨兰街88号2号楼2梯505室的土地使用权18.36平方米裁定给汤**、陈**,并作出(2017)闽0302执121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给予协助执行申请人汤**、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被执行人拒不提供莆国用(2010)第N201005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该宗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我中心特此声明通告,凡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者,请自本通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该宗土地权属证件向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提出,各银行若已作抵押或作其他经济等活动,请及时函告我中心。逾期无异议者,我中心将按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内容给予办理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通告。
土地坐落:城厢区霞林街道滨兰街88号2号楼2梯505室
用地面积:18.36平方米(按共有约定,汤**占9.18平方米,陈**占9.18平方米)
宗地四至:
东至:以界址连线为界,界外为空地;
南至:以界址连线为界,界外为通道;
西至:以界址连线为界,界外为滨兰街;
北至:以界址连线为界,界外为荔园路。
附:宗地图

莆田市城厢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9月27日


IMG_122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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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6 10: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契税解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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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6 10:5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老蒲鲜要拍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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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6 10:5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静静 发表于 2017-10-16 10:54
听说老蒲鲜要拍卖了

流拍,很多人都起诉开发商估计会分点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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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6 11: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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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6 14: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友好像卷走契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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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6 15: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零点 发表于 2017-10-16 14:48
住友好像卷走契税了

本土的开发商毛病就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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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6 16: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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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6 16: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出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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