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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关于星华电子模具有限公司置换地块(协议出让)规划条件的通知 莆田市城厢区星华模具有限公司: 根据华林经济开发区霞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闽国土资综〔2013〕197号)相关规定、《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及莆田市城厢区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17〕3号,经研究,现就城厢区星华电子模具有限公司置换地块建设用地出让规划条件通知如下: 一、用地情况 莆田市城厢区星华电子模具有限公司置换地块位于华林经济开发区支一路北侧,东至顺达沟防护绿地,西至用地界线,南至支一路,北至天怡(福建)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用地界线。总用地面积约为6720平方米(实测用地范围应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实际用地面积以土地部门实际勘测为准)。 二、用地性质 工业用地(金属制品业) 三、主要规划指标 (一)建筑系数≥40%。 (二)容积率≥1.0且≤3.0。 (三)绿地率≥10%且≤20%。 (四)建筑层高≤8米,建筑层数≥4层(特殊工艺流程的项目除外)。 (五)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7%,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的20%。 注:建筑面积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执行,计容建筑面积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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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哥 发表于 2017-9-11 08:51 爽歪歪?工厂不是还要自己盖表面是赚了,实际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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