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麟峰小学木兰分校2017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秋季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莆教【2017】31号)和《荔城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荔招委【201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7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招生原则
1. 根据《义务教育法》,公办学校坚持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划片招生。
2. 学校剩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以下简称“派位”)以及相对就近统筹(以下简称“统筹安排”)安排原则。
3. 严格控制班生规模,严禁出现“大班额”。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2010年9月1日(含)后至2011年8月31日(含)前出生。适龄儿童入学时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16年12月31日(含)前。(含符合条件的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子女)
1.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新溪村、正荣财富中心所管辖的适龄儿童。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为父(或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其交款**、拆迁合同、土地证、门牌证,以下简称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少年儿童本人的,在户籍同一地址有本人或父母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2.由招生办统一安排的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
3. 招生办安排的电脑派位的适龄儿童。
4.港、澳、侨及外籍适龄儿童。
(1)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划片入学。
(2)父母为港、澳、外籍、华侨的,在城区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
三、剩余学位派位报名对象
(一)派位对象
(1)报名对象
①迁入时间不足的:在新溪村和正荣财富中心有房产,但户籍在2017年1月1日(含)后迁入新溪村和正荣财富中心的适龄少年儿童。
②有户籍无房产证明:户籍在新溪村但未持有房产证明的适龄少年儿童。
③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本方案统称“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
一是父母一方在划片区内暂住的,且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持有片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含暂住证或居住证、租房合同等)满一年。
二是父母一方在划片区的企业务工,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在片区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父母一方在片区实际经商,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持有在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
④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儿童
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港、澳通行证)、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出生证、成绩单等),其中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父母在城区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及就近统筹安排条件,可参加暂住地片区所在学校电脑派位,落选者就近统筹入学。
备注:务工地及暂住地均属麟峰小学木兰分校划片区域内的随迁子女才能参加学校剩余学位摇号申请报名。
(二)派位顺序
首先迁入时间不足的,其次是有户口无房产证明,第三是随迁子女、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
电脑派位工作在区教育局监督下由各学校具体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派位结果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凡经电脑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该学位由电脑派位下一序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递补入学。电脑派位落选者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报名方式
1.电脑报名入口
打开浏览器,访问“莆田教育网”,点击网站首页正中位置的“莆田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采集报名”栏目;或者直接输入地址:www.ptsm.gov.cn进行访问,点击“小学招生报名”图标进行报名。
2.手机报名方法
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莆田惠民宝”APP
五、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 6月15日至7月15日,新生家长网上惠民宝实名认证报名。(报名方式:通过市教育局网上平台统一报名)
2. 7月16日至7月21日,到我校1号楼招生服务窗口进行材料认证。
3. 7月26日至7月27日,向社会公布我校学位剩余情况,并进行电脑派位。学位剩余情况和派位结果将在荔城区教育网和学校网站上公布。
4. 7月28日至7月29日,对派位落选或未能参加派位的新落户学生和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5. 7月30日,学校公布招生录取名单,招生工作截止。
荔城区麟峰小学木兰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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