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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爆料] 官方:秀屿区实验小学、幼儿园2017年秋季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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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8 10: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规范本校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加强招生管理,确保本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平稳、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秋季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莆教[2017]31号)以及秀屿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莆秀教〔2017〕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拟定本校2017年秋季招生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人民满意的工作标准,通过广泛的社会监督和群众评议,不断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切实解决招生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保障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加快我区建设教育强区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实施、监督和考评。具体安排如下:
  组 长: 林朝煌
  副组长:郑荔花 许雪前 陈秀丽
  成 员:陈立珊 林惠珍  黄金存
  林冬青 吴建辉  张  静
  徐秀烟 林明华  陈国煌
  张素钦
  三、招生原则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剩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以及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
  四、招生计划:
  一年级开设8个教学班。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360名。
  五、招生办法:
  (一)片区及政策性照顾对象招生:
  1、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年满六周岁(2010年9月1日(含)至2011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1)户籍在秀山村朱厝、大营、过山村的适龄儿童【备注:户籍迁入上述村居的时间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含)前】。
  (2)区直机关、笏石镇政府在职正式工作人员的子女,垂管部门子女以及本校教师子女、笏石镇各中学教师子女、区实幼教师子女。

  2、招生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0日—14日。
  地点:秀屿区实验小学科技楼二层。
  3、报名材料:
  (1)符合上述招生条件一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父、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幼儿园毕业证书。
  (2)符合上述招生条件二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父或母所在的单位编制证原件和复印件;工资花名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父、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幼儿园毕业证书。
  (二)照顾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以下对象可按有关政策照顾,照顾的招生名单由所在单位6月25日前送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本校就学的适龄儿童。
  (1)符合政联〔2013〕1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
  (2)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
  (3)符合闽教基〔2015〕34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4)符合莆委发〔2015〕32号、莆委发〔2017〕2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
  (5)其它政策性照顾对象。
  2、招生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0日—14日。
  地点:秀屿区实验小学科技楼二层。
  3、报名材料:教育局证明;单位证明;父或母所在的单位编制证原件和复印件;工资花名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父、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幼儿园毕业证书。
  (三)城区购房户子女报名办法
  1.招生办法:凡在城区范围内向房地产开发公司购房(商业、办公)的住户,其直系子女年龄符合入学条件的,同时申请就学本校的适龄儿童。(申请时只能向本校、笏石中心校、笏石坝津小学和区第二实验小学等四所学校中的一所提出入学申请,多校申请者取消报名资格,同一套商品房入学名额其直系子女限定2名,其直系孙子孙女,名额只限制1名)。学校审核通过后编号,送区教育局备案。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则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的则摇号入学,电脑摇号工作在区教育局监督下由学校具体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派位结果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并将结果予以公示。凡经电脑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该学位由下一序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递补入学。
  2、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0日—14日。
  地点:秀屿区实验小学科技楼二层。
  3、报名材料:莆田市商品房买卖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交款**或房产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父、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幼儿园毕业证书;2017年秀屿区城区购房户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2)。
  (四)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儿童及子女
  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少年儿童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港澳通行证)、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出生证、成绩单等),其中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具体要求:一是父母为国内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划片入学;二是父母为港、澳、外籍、华侨的(下同)的,在城区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少年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三是父母在城区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及就近统筹安排条件,参加暂住地所在学校电脑派位,落选者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在以上招生的基础上,学校如还有剩余学位,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将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
  1.报名对象:
  (1)迁入时间不足的:户籍在2017年1月1日(含)后迁入本片区的适龄就学对象。
  (2)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
  一是父母一方在秀屿中心城区暂住,截至2017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含暂住证或居住证、租房合同等,下同)满一年。
  二是父母一方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务工,截至2017年6月30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经商,截至2017年6月30日(含)持有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
  2、报名材料(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迁入时间不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或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幼儿园毕业证书。
  (2)随迁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园毕业证书;居住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2017年秀屿区城区学校电脑摇号报名表(附件1)。
  3、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7日—21日。
  地点:秀屿区实验小学科技楼二层。
  4、招生步骤:
  (1)符合电脑摇号的携带相关材料按报名时间节点到学校申请报名,逾期视为自行放弃,报名时只能根据暂住地填报一所学校,不得多校重复报名(申请时只能向本校、笏石中心校、笏石坝津小学和区第二实验小学等四所学校中的一所提出入学申请,多校申请者取消报名资格)。
  (2)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则全部接收;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的则摇号入学,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3)依次摇号的顺序是:①2017年1月1日以后户籍迁入本片区的适龄儿童;②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
  (4)电脑摇号工作在区教育局监督下由学校具体操作,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派位结果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凡经电脑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该学位由下一序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递补入学。
  六、实施细则
  (一)挖掘潜力,最大限度吸纳适龄儿童就读。
  在确保本施教区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的同时,按照上级招生工作安排以及本校招生实际情况进行剩余学位公开报名、摇号,充分挖潜扩容空间,最大限度地提供学位,招收相应数量的学校片外适龄儿童作为补充。
  (二)明确要求,规范招生工作 。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控制班生规模,不随意调整招生人数;不随意变更招生方案;不采用任何形式对学生入学进行或变相进行测试;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
  (三)落实责任,强化招生工作监管 。
  加强招生工作和招生过程的检查监管,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面向家长的政策解读工作,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化解矛盾,维护正常招生秩序。
  七、咨询电话:0594—5876951
  莆田市秀屿区实验小学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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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8 10: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园依据秀屿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莆秀教〔2017〕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收2017年9月1日入园新生。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人民满意的工作标准,通过广泛的社会监督和群众评议,不断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切实解决招生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保障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加快我区建设教育强区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实施、监督和考评。具体安排如下:
  组 长: 林朝煌
  副组长:郑荔花 许雪前 陈秀丽
  成 员: 张  静 陈立珊 林惠珍
  黄金存  林冬青 吴建辉
  徐秀烟 林明华 陈国煌
  张素钦
  三、招生原则
  1.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剩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以及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
  四、招生计划:
  招收90名小班幼儿
  五、招生对象:
  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一)秀山村朱厝、大营、过山村的适龄儿童【备注:户籍迁入上述村居的时间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含31日)前】。
  (二)区直机关、垂管部门和笏石镇政府在职正式工作人员的子女,以及本校教师子女、笏石镇各中学教师子女、区实幼教师子女。
  (三)在接收完本片区户籍适龄幼儿和政策性照顾适龄幼儿后,优先接受城区购房户子女报名,如还有剩余学位的,接受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具体招生方法参照《秀屿区实验小学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实施)
  六、本片区户籍适龄幼儿和政策性照顾适龄幼儿招生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8月24日—8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地点:秀屿区实验小学新教学楼三层。
  七、收费标准:
  根据《莆田市物价局、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莆市价[2013]79号)规定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八、报名材料:
  1.符合上述招生条件一的需提供:秀山村证明,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新生情况调查表。
  2.符合上述招生条件二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父或母所在的单位编制证原件和复印件,新生情况调查表,工资花名册复印件。
  备注:父、母亲的身份证复印件;接种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待注册时一并上交。
  九、招生服务电话:5870038
  秀屿区实验小学附设幼儿园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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