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711 | 回复: 2

厦门停车费12月降价 住宅小区每月不超300元

[复制链接]

83

主题

1301

帖子

1万

积分

钻石会员

Rank: 8Rank: 8

莆币
14

原创先锋奖

发表于 2010-12-1 07: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厦门停车费12月降价 住宅小区每月不超300元                           2010年11月30日07:06东南网-海峡导报曾毓慧 吕寒伟




经4年“磨练”,厦门停车收费新规终于 “出炉”——— 昨日,厦门市物价局印发《专用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收费按收费类别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通知》,即自12月1日起,将执行新的《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停车收费“全面降价”已成定局。
大多小区每月不超300元
所谓“专用停车场”,是指厦门市行政区域内规划建设的住宅、写字楼、酒店、商场配套的停车场所。
这类场所停车收费将实行政府指导价,即一类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为1小时以内5元,每超出1小时加收5元,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30元;二类小区为1小时以内2元,每超出1小时加收2元,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5元;三类小区为4小时以内5元,每超出1小时加收1元,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
此前,本报持续关注厦门停车收费新规相关进展,并于11月9日独家报道 《厦门小区停车费全面降价》;而据市物价局人士介绍,目前,厦门绝大多数住宅小区都属于三类收费范畴,即每月停车收费不会超过300元 (按每月30天算)。
业主交费业主大会说了算
导报记者注意到,该《通知》说明,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服务区域,其停车场如果面向社会开放,可由业主大会根据车位供需关系以确定停车场收费类别;面向业主收取的,停车场收费标准则由业主大会自主确定。
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服务区域,其面向社会开放的停车场收费类别按照 《厦门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收费指导价》规定的秩序维护服务等级确定,分别是提供五级秩序维护服务的执行一类收费标准;四级秩序维护服务的执行二类收费标准;三级以下(含三级)执行三类收费标准。
另外,该《通知》还补充说明,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可以根据各自辖区停车收费价格水平公布指导价。
收多少管理费要看物业服务
“我买了车位,为什么还要每个月交80元的管理费?物业到底管了什么,就单单一些水费、电费、卫生费,保安只是收收钱,凭什么要80元这么多?”近日,厦门某小区的业主余先生向本报投诉。
据了解,目前大多数小区的地下车库,都要收取每个月80元的管理费,而地面上的车位,则普遍收取60元的管理费。但是,管理费相对应的管理内容到底有什么,受到了许多车主的质疑。
《通知》在这一内容上做出新的规定,物业服务区域停车场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属于业主购买产权或使用权的车位的物业管理费,按照提供的服务内容、设施设备等因素,由当事人双方在物业合同中约定。
这也意味着,笼统收80元管理费的时代已经过去,物业收多少钱,必须看他们提供了什么细致的服务。

83

主题

1301

帖子

1万

积分

钻石会员

Rank: 8Rank: 8

莆币
14

原创先锋奖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07: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83

主题

1301

帖子

1万

积分

钻石会员

Rank: 8Rank: 8

莆币
14

原创先锋奖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07: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州停车费新规元旦起实行 清理乱收费
                      2010年11月23日07:37东南网
                                                  N本报记者 李进
    本报讯 “停了3个多小时,就被收了15元,这也太贵了吧!”近日,福州王女士致电反映,她仅仅是因为早了十几分钟停进省体育中心的停车场,就被收了3倍的停车费。“现在停车收费标准非常乱,感觉各停车场爱怎么收就怎么收!”昨日采访中,不少车主如是说。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福州各停车场收费标准各异,有的按次收,有的按时段收,很多车主都不知究竟何种标准是合法的。
   提早20分钟进场 收费5元15                                                                                 上周日,王女士带孩子参加幼儿园在省体育中心开的运动会,上午7点40分开车到省体,10点40分左右离开,被收了15元停车费。
   当时,不少家长都因此和工作人员理论起来。而前阵子,她也曾开车进省体,停车费才3元。
   在省体一停车收费处,物业公司贴出的停车告示显示,白天8点至晚上10点,小车停放收5元,晚上10点到次日早晨8点收10元,跨时段不超过24小时15元。
   对此,福州物价部门有关人士说,省体上述收费15元,是将夜间和白天的收费进行累加。现行规定没有明确不能累加,因而不能认定这一做法违规。
  停车费新规元旦起实行
  福州市物价局说,明年1月1日起,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部分社会公共停车场所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公共停车场指的是临时停车场、非配套建设(不在规划图纸上的)的停车场等,“涵盖面较广”。但火车站、码头、机场、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医院、旅游景点、公园、专业市场、住宅区等建筑物的配套和附属停车场所的停车收费标准暂不执行上述新标准,将进行专项核定。
   具体收费标准

   ●地面车位:白天(7:00—22:00)停放3小时内(含3小时)每辆次5元,超过3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夜间(22:00—次日7:00)停放每辆次10元;

●地下车位:白天3小时以内(含3小时)每辆次5元,超过3小时的按每2小时1元收费(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夜间按每辆次10元收费;

●对12座以上(含12座)客车、核定载重量2吨(含2吨)以上货车,可按占用2个车位计费;

●无自动计时装置的停车场所:不得实行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一律为白天每辆次5元,夜间每辆次10元。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