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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爆料] 学区房将更加热销 市教育局重申招生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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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0 14: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kyc2968 于 2014-7-10 14:02 编辑

    7月8日,市教育局在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暨迎接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针对考试招生热点问题,重申义务教育招生、公办普通高中招生的系列禁令,提出经过两年到三年的规范,使招生考试与教育收费一样,不再成为教育的老大难问题。
  今年,我市在中招方面推出十项改革措施,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改革方案也已经确定。该局将加大对招生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并要求各县区教育部门、学校都要把招生改革政策执行情况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内容,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决不允许出现观望懈怠、先斩后奏、随意变通的行为。
  在义务教育招生方面,该局强调,要坚决治理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等不正之风。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生源考试,严禁公办学校将“奥数”及其他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切实解决“以分择生”问题。要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以权入学”问题。全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不得借用公办学校名义进行招生,不得将学生寄读在公办学校;公办学校不得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收费。
  在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方面,该局重申,要严格执行择校生政策,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今年普通高中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行评办要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在落实招生改革政策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该局还要求全面实行阳光收费。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收费规程规定,实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进一步增强教育收费政策透明度,遵循“谁收费、谁公示”原则,健全公示制度,完善公示内容。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要按要求严格审批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学校应坚持“学生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清、多退少补”的原则,独立核算,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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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0 14: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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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0 20: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跟学区房涨价有什么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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