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8956 | 回复: 0

大禹治水三法----如何疏导购买力旺盛的市场?

[复制链接]

38

主题

142

帖子

638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莆币
5
发表于 2007-11-10 16:5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购买力旺盛和需求旺盛是好事,尤其是在购买力旺盛支持下的房价上涨,让人少了一些担心。现在我们所面临的困境是,购买力与需求存在一些错位,有一部分需要住房的购买力不够,而强劲的购买力又在不断推高房价。
       前天写了一篇关于控制房价好比大禹治水,宜疏不宜堵。因为时间篇幅有限,没来得及详细讨论,疏导到底有哪些办法?


分流法:
       让低收入人群把注意力放到较低门槛的住宅类型上。比如经济适用房、比如廉租房。我们似乎在十年前就开始学新加坡、香港的廉租房制度,无奈限于当时的现实条件,房地产的发展重点放在了商品房上。在当前形势下落实狠抓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应该未为晚也。



泄洪区法:
       面对百年一遇的大洪水,总要有些泄洪区做出牺牲。有计划有准备地舍局部,才能保住大局。房地产尤其是如此。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体系建立健全的前提下,商品房住宅的管理应该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充当强劲购买力的泄洪区。
这个泄洪区的意义有几方面:一是充分体现一个城市、区域的土地价值。二是有利于减低对有限土地的过度开发利用。三是作为重要的民间流动资金的去向,降低社会整体资本流动性过剩的压力。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限价房是个很尴尬的定位。是商品房,可又不完全尊重市场规律。政府没有获得最大化的土地收益。而购买者的身份限定又十分宽泛,无法把限价房分配给最需要的人群。——既没有起到分流的作用,也没有起到泄洪的作用。



堤坝巡查法:
       房地产行业的堤坝,应该就是行业管理规范。这个规范的制定,应该是从法律的角度防止开发商有危害消费者的行为。我认为一个好的堤坝,应该是坚固不容撼动的。如果是危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应该坚决制止,是红线。一旦违反严惩不贷。
至于象“3万平方米”之类的规定,其实是对开发商正常经营行为的过多干预。其性质和作用至多是个“伪堤坝”,看起来似乎能起到一些约束作用,其实经不起推敲,形同虚设。

咱们中国人民战胜了很多次自然灾害,包括屡发不绝的大洪水。不断高歌猛进的楼市至少还不完全是洪水猛兽,一方面我们要警惕风险,另一方面我们要相信,只要控制得好,一个持续上涨的楼市对一个城市而言不是坏事。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