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系 发表于 2012-10-24 15:05:23

还钱!大唐房地产上报了

大唐广场近百户购房合同与房产证面积不符
业主讨要多付房款近3年未果
工商部门介入调解,开发商承诺年底前退还

本报讯 (记者 吴琪娜吴伟锋) 购房合同上标明的房屋面积与房产证上的不相符,且购房合同中协定,可依据购买时的价格,实行多还少补。而市区大唐广场的近百户业主向开发商讨要退款近 3 年,未果。日前,业主们向城厢区工商局 12315 进行投诉。

10 月 19 日,城厢区工商局 12315 投诉服务中心执法人员前往大唐广场进行调解。数位业主向执法人员出示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交付使用交接单、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

一位姓彭的业主先出示了他在 2006 年6月19日与出卖人莆田市大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购买合同,合同编号为0721649,并付清款项。在这份由省建设厅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监制的合同中,明确标明1#楼26层2601号房,建筑面积共184.25平方米,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3718元。同时,合同中还标明“双方自行约定: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面积发生差异。增减部分面积的单价保持不变,多还少补。本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

随后,这位业主拿出他购买商品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证书中标明的建筑面积为 177.50平方米,证书办理日期是 2009 年12月30日。这位业主说,他是房产证领到手后,发现面积差了6.75平方米,因此开发商应按照合同规定退还他 2 万多元。

在场的业主也纷纷出示自己的购房合同与房产证,他们的房产证面积都不同程度存在少于购房合同面积的情况。一位姓汤的业主说,和他相同户型的业主都会有这样的面积差。他们粗略统计,开发商应该向有近百户的业主退款。在2009 年底,在领到房产证发现问题后,他们多位业主代表曾数次去开发商的公司讨要,但公司的工作人员总是推诿扯皮。经过 2年多,开发商还是没有退钱。

了解了业主的反映情况后,城厢区工商局执法人员与部分业主代表前往莆田市大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大唐广场一楼的办公地点,对此事展开调解。该公司一名姓陈的销售负责人看过相关合同文件后回应说,面积变更涉及业主中,有三分之一的业主需要退款,还有三分之二的是需要补交。合同约定中的多还少补,公司一定会履行。

业主代表当即表示异议,他们说,该公司之前也是这么答复,但只是敷衍,始终没有一个确切的日期。

这名姓陈负责人又表态说,公司将把此事排上议程,为业主尽快解决。他们近期正在为业主办理土地证,估计在年内能够办理好。待交付土地证时,统一为业主们退款,把遗留问题全部解决。

城厢区工商局 12315 投诉服务中心主任陈桂荣表示,按照合同规定,房地产商必须无条件把多收的款项退给业主。他们会继续跟踪。

灰色系 发表于 2012-10-24 15:06:12

{1-52}3年多了,大唐郑雄还钱!!!!

代表 发表于 2012-10-24 15:07:01

呵呵。飘过。{1-85}

小牛必胜 发表于 2012-10-24 15:19:12

房子都买完了还能把钱吐出来

loginfashion 发表于 2012-10-24 15:43:31

每平方米 3718元,现在都七八千了,卖了还是赚了,呵呵

闽莆达埔 发表于 2012-10-24 16:34:52

灰色系 发表于 2012-10-24 15: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3年多了,大唐郑雄还钱!!!!

郑雄已是房产界黑名单了,估计那钱是要不回来了

香叶 发表于 2012-10-24 18:40:25

{1-122}{1-122}

ptcyy88 发表于 2012-10-24 19:43:26

{1-88}

马修 发表于 2012-10-25 08:14:55

loginfashion 发表于 2012-10-24 15: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每平方米 3718元,现在都七八千了,卖了还是赚了,呵呵

当初的房价真心便宜

聆风观雨 发表于 2012-10-25 09: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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